书法风格是书法艺术成熟的标志,你的书法境界达到了吗
书法风格具有独特而鲜明的特征,诸如稳定性和变异性,一致性和多样性,个休性和社会性等。书法风格的形成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概而论之是由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一般情况下,客观因素则是通过主观因素而起作用,但是,客观因素有时也制约着主观因素的发挥。研究书法风格,还必须注重书法风格的命名与分类。书法风格与其他艺术风格相较,多以品立。品藻之风,始于魏晋麈尾风流之士。早期书评,善藉意象而比附。现代书评,多援美学而探微。划分其类型有助于理解和把握书法风格概念的涵义及其扩展延伸的历史变化,有助于按照某种风格概念对书法作品加以简明扼要的描述,从而进一步促进风格多样化的书法创作。
从宏观上看,书法艺术风格可以分为群体和个体两大系统。作为一个大系统,群体书法风格是指一个集群整体地表现出来的一种风格特征,它更多的是由客观因素造成的。作为另一大类,书法艺术的个体风格,指的是书法家个人的风格和书法作品的个体风格。这种丰富多彩的个体风格特征,也是历史地形成的,也有其丰富的美学内涵,它们更多地表现为主体的因素。个体风格是群体风格的基础,任何个体风格都或多或少地带有群体风格的烙印;群体风格是由不同的、许许多多的个体风格组成的,它是由个体风格表现出来的,但它绝不是个体风格的简单相加。
思想、艺术倾向和创作风格相近或者相似的书法家们,又会形成一定的流派。书法风格促进和推动了一定书法流派的形成,书法流派又反过来扩大和发展了这种书法风格的影响。二者互相促进共同推动了书法艺术创作的繁荣发展。鉴于此,在研究书法艺术创作时,不能不涉及到书法风格和书法流派的问题。书法风格的形态异常繁多,多流派、多风格是我国书法艺术的特点之一,也是长期以来书法得以繁荣和发展的原因。就书法风格的表现内容、方式和审美效果论,是有迹可循、有类可归的。
书法艺术的风格是大大小小的,从大的角度看,有历史时期或朝代作为时代风格的象征,如晋代 "尚韵"、唐 "尚发"、宋 "尚义" 等,还有以字体为标志的字体风格,如 "印书体"、"官书体" 等。有 "南方派"、"北方派"、"北京学派"、"上海学派" 等以地域或地区为标志的地域风格。这些所谓的地域风格、时代风格、民族风格和书籍风格,都可以称为群体风格。从一个小角度来看,有一种个人风格和一种具体的书法作品风格。就艺术创作而言,作品风格可以说是最小的风格概念,它是指不同的书法风格在不同的时间、空间、地域和条件下所创作的具体作品的不同书法风格。
时至今日,渴望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是他一生对书的追求,而有没有独特的风格也成了判断书商成熟与否的标志。虽然大家都感受到书风的存在,但在当代,书法艺术的发展与书风的发展很不相符的人并不多,相关的理论成果也并不丰富。较有代表性的著作有徐黎明的《中国书风史》,金学智的《中国书法美学的风格美与鉴赏》,陈芳吉的《书法综合风格论》,陈廷友的《书法美的起源与创新》等,如徐黎明的《中国书风史》,金学智的《中国书风的风格美与鉴赏》,陈廷友的《书法美的起源与创新》等。其他关于书法风格的研究,也只是散见于五花八门的文章和书籍中,虽不乏闪光,独到的见解,但只是吉片羽,难称系统全面。这种情况,从长远来看,对书体艺术的发展和繁荣是极为不利的。"。
我们对书法艺术的研究应该是多角度、全方位的,以史料研究为重点,但不能为了考证而进行考证,虽然对书法风格的研究很困难,但由于困难,我们不能回避这一非常重要的书法艺术问题。书法风格是书法艺术成熟的标志,也是语法家追求的最高境界。中国书法之所以能升华为一门先进的艺术,是因为它已经达到了审美风格的理想境界,能够与人类最高尚的努力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