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公司经常卷款跑路!房东、租客入坑的太难了
最近,上海的一些房客和房东向警方报告说,一家名为 Lanyue 的住房监管公司关闭了,并支付了几个月甚至一年的租金,以便一起逃跑。
调查发现,房屋护理公司以 "高租金吸引业主,低租金吸引租客" 的形式收取大量租金,而大部分租金并没有交予业主。
高收入、低收费、短付 " 出租房屋托管公司私奔,伤害房东和房客。
谭先生在上海浦东的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工作,他在 6 月份通过一家房产中介机构找到了一套房子。这位经纪人说:是一家名为 Lanyue 的房屋托管公司租了这套房子。房客谭先生说,蓝月公司可以拿出业主的委托协议,包括房屋的搬迁协议,所以看起来像一个正式的公司,考虑到一次性付款,就会有一定的折扣。结果,谭先生以每月 4100 元的年价租了这栋房子,总共超过 5 万元。然而,这套公寓的房东叶先生却得到了完全不同的信息。
方东业先生:当时,他们说我的房子是租给别人的,月租五千元,租期十二个月,租给蓝月公司,每月 5500 元,租期 11 个月。
在收到两个月的租金后,方东业突然收到了蓝月公司销售人员的一条消息,说该公司已经倒闭,无法支付剩余的租金。叶先生互相联系时,联系不上了。然而,没有办法向房客谭先生索要剩余的租金。同样,上海闵行市的租户胡先生和方东章女士也是这样。
方东章女士:因为摆在我面前的月薪是 7100 元,蓝月公司也给了我 7150 元一个月的象征性加薪。
事实上,当租户胡先生喜欢这套公寓时,蓝月说月租只有 5500 元。胡先生曾经问过,为什么租金比周边地区低。该公司的推销员说,他们有办法弥补差额,赚到钱。就在三个月后,胡先生一次付了 7 万多元租金,得知公司倒闭了,发现他的房租被冲走了。有关公司缺乏资格经常被怀疑是犯罪行为。
兰岳公司的登记信息表明,其经营范围实际上仅限于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营销策划,没有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资格,也没有从事金融业务的资格。
记者发现,蓝岳公司自去年 12 月成立以来,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先后五次更换法定代表人、公司监事、投资者等重要人事职务。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毛灵玲:如果是单一合同关系,可能是合同诈骗罪,也可能是普通诈骗罪。如果他对资金使用严重不负责任,可以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也可以是集资诈骗罪。
法律专家指出,兰越公司等住房托管公司实际上从事类似金融的资产托管业务。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毛玲玲:这种风险是显而易见的,现在这种以合同、经营、投资为名的金融行为,实际上是从事金融活动,缺乏监管。
为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从今天起,"房屋租赁条例" 正式征求公众意见。针对报告中提到的出租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条例明确规定,业主支付的租金高于房客收取的租金;如果房客收取租金的周期超过向业主支付租金的周期,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将其列入经营异常清单,并加强对租金和押金的使用监督。
此外,该条例还明确了出租人、承租人、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人和经纪人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公众可在 10 月 8 日之前向住房和城乡发展部规章司提供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