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最新版发布,并加上了"潜伏期具有传染性"等内容。

2020-08-19 18:14   来源: 互联网

国家卫生卫生委员会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新冠肺炎诊断治疗计划(试行第八版)。在总结新冠肺炎以往诊治经验的基础上,参照世界卫生组织等国家的指导方针,修订了诊断标准,将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阳性作为疑似病例诊断依据之一。


本版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在对流行病学特征的描述中,进一步完善了传染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增加了"潜伏期内的传染性,发病后5天内的传染性较强","接触受病毒污染的物品也会引起感染。


从病理改变的角度,从大体解剖和显微镜观察肺、脾、肝门淋巴结、骨髓、心脏、血管、肝胆、肾、脑组织、食道、胃、肠粘膜、睾丸等器官和组织的病理变化,并介绍了新的冠状病毒在组织中的检测结果。


在临床特点方面,通过添加"少部分小儿多系统炎症综合征(MIS-C)",介绍了MIS-C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中添加了"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IgG抗体在发病1周内阳性率较低",可导致假阳性病例,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通过抗体检测等方法进行诊断。


就诊断标准而言,新的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阳性为疑似病例的诊断依据之一。


在临床分类中,对成人和儿童重症病例的诊断标准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同时提高了"严重/临界高危人群"的诊断标准,调整了成人和儿童的"严重/临界预警指标"。


在鉴别诊断方面,当儿童出现皮疹和粘膜损伤时,有必要与川崎病进行鉴别。在检测和报告病例时,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直接报告确诊病例。


在抗病毒治疗方面,对已试用的抗病毒药物作了简要总结。一些药物已经被证明有一定的治疗作用,但是通过严格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没有发现抗病毒药物是有效的。提示应在疾病早期使用具有潜在抗病毒作用的药物,重点是高危因素和严重倾向的患者。不推荐单独使用罗匹那韦/利托那韦和利巴韦林。不推荐羟基氯喹或阿奇霉素。干扰素α、利巴韦林(与干扰素或罗匹那韦/利托那韦联合使用)、磷酸氯喹和阿比让可继续用于进一步评估疗效和副作用、禁忌症以及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建议不要同时使用三种以上的抗病毒药物。


补充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症(有氧指数进行性恶化、影像学进展快、炎症反应过度)、剂量和疗程。


此外,为了增加"早期康复"的内容,强调"要重视病人的早期康复干预,针对新冠肺炎的呼吸、生理、心理障碍,开展积极的康复训练和干预,以最大限度地恢复身体、身体和免疫能力。"根据病人的情况,增加"护理"的相关内容,明确护理要点,做好基础护理工作。"强调重症/危重病人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意识,关注血氧饱和度的监测,卧床不起的病人应预防应激性损伤。根据护理规范做好侵入性治疗、侵入性手术护理。


关于出院标准和出院后应注意的事项,对于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的患者,呼吸道症状明显改善,肺显像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如核酸持续阳性4周以上的患者,建议通过抗体检测、病毒培养和隔离等方法对患者的感染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后,建议判断是否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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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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