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印发

2020-08-13 15:46   来源: 互联网

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卫生委员会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向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布了"关于对少年儿童近视进行评价和评估的通知",明确了评价和评估的原则、内容、步骤、要求和结果。


通知上写着


评价和评价的基本原则是综合评价,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目标为导向,力求实效。它不仅对近视防治的总体进展进行了评估,而且侧重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完善政策、实施人员配置、加强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改善学校条件、合理安排投资、减少近视等关键问题。根据重点项目,列出了评价和评价的关键点,并根据权重进行评分,形成了评价和评价的定量评分表。


通知确定了13个评价和评估要点。


重点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和部署,落实近视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合理安排投入和支持保障本地区工作,加强近视防控专业保障机制建设,支持中国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建设等情况。优化办学条件,改善学校用眼环境,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加强中小学医务室,卫生室,区域卫生保健机构建设,配备校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负担的措施》,减轻课业负担,引导学生参加实践锻炼,增加和保障户外活动,保障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推进近视防治学校联动和规范电子产品使用等。"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传建设,加强近视防控科普宣传,落实学校健康教育相关要求,开展近视普查,保障近视率核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设等,出台省级近视防治监管政策,加强近视行业监管,等等。 完成《儿童青少年综合防控近视实施方案》规定的近视防控目标,出台考核办法,开展近视防控评价考核等。





责任编辑:iiih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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