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检察官李书耀,法庭上被一名律师举报,受贿钱财30万

2020-07-27 17:51   来源: 中国经营网

包头青山区纪委27日宣布,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官李树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的纪律检查和监督调查。近日,王永明等12名涉案人员在包头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三合会案件。审判于7月4日开始,直到新闻稿尚未结束。该案的第一位检察官是李书耀。7月11日,王永明的辩护律师攻击了向东,并向李树耀报告说,他向王永明的女儿索贿,收受了300000元的贿赂。据"中国商报"记者从湘东现场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和稀土高新区监察委员会都对调查进行了干预,并向湘东提交了录音和其他证据。7月27日,青山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宣布,李树耀已接受检查,手机已不再接通。


席向东在检举7月11日庭审时,检举李书尧索贿受贿,并要求当庭播放录音,被法院制止。席向东要求李书尧回避庭审,应休庭接受监察委调查。王飞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我有王永明家属和中间人的录音,中间人明确说30万元给了李书尧,家属有些不解,认为既然李书尧收了钱,为什么还这样对待王永明?家属问中间人,中间人明确表示钱是给李书尧的。"李书尧又问中间人,家里有没有他收藏的证据。 王飞称,中间人是当地律师,李书瑶是今年3月拿到钱的。王永明的王后冉向记者证实了上述说法,称会在监委调查一段时间后,将录音公开。7月12日,李永恒律师告诉本报记者:"今天(12日)上午,法院已将线索移交稀土高新区监察部门,今天上午区监察委又将席向东律师和王振江律师叫到监察委接受询问。"两位律师赶到后,发现监委在检察院院内,询问地点在检察服务中心。 律师回避稀土高新区监委,要求上级监委进行调查,并拒绝区监委调取录音光盘的要求。席向东告诉记者:"我们说自治区一级监委调查后,自治区监委联系了我们,7月14日下午接待了我们,并接受了相关证据。"7月14日下午,席向东,徐欣等律师到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提交了公诉人李书耀受贿30万元的证据。



清风干部"李书耀成为稀土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员仅一年。2019年6月28日,经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任命李书耀为稀土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员。8月29日,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任命李书耀为稀土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记者注意到,由稀土高新区发布的稀土高新区2019年度"清风干部"公示名单中,1099名人员被评为"清风干部",其中就有李书耀。多名律师告诉记者,李书耀作为王永明一案的公诉人,特点是"特别爱表现,对辩护人很有进攻性"。"虽然律师申请李书耀回避,但12日、13日庭审时,他仍然坐在公诉席。"7月14日,王飞告诉记者:"按照他之前的表现,他对辩护人很有进攻性,特别爱表现。这个事情抛出来以后,他这几天一言不发,我们在休庭后看到他后背汗湿了一大片。"王飞表示:"有律师不断地问他,现在有人指控你受贿,你自己说一下有没有收钱?他始终是不回应。他在检察院的同事打断律师的发言,并说他没有义务来回应。"根据检察人员回避制度:"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不过,袭祥栋要求李书耀回避被审判员驳回。



7月15日,记者多次拨打李书耀手机,均被挂断。记者拨打稀土高新区检察院服务热线,询问李书耀被举报受贿及案情进展,工作人员称其不清楚,需询问相关人员后作答。7月27日,李书耀手机已无法接通。"黑老大"根据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此前公告:"公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一举打掉了以王永明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于2019年4月4日,将王永明等4人抓捕归案,其中,对石莉芳等3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王永明因患有严重疾病,依法对其取保候审。"通报称:"2019年6月27日,我局依法向社会公开征集王永明等人违法犯罪线索,先后收到群众举报线索60余条,通过走访调查,查明大量该团伙犯罪事实。2020年4月10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永明等8人决定逮捕。"通报还称:"目前该组织12名成员均已逮捕,我局已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13个罪名,对王永明等12人移送起诉。经查,该组织主要通过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虚假诉讼等手段,在包头市范围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极大地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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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明的女儿王然告诉"中国商业新闻",王永明是一名商人,他向包头当地的私人银行借钱。2010年,王永明的朋友孙中山借了2。从他那里得到600万元,并抵押了一笔相等的财产。在那之后,孙中山无法还清他的债务,在被法律拍下后,他的财产被归还给王永明的名字。"孙还向包头公安局东河分局的警察王钢借了近200000元,没有担保品。因此,王钢多次向父亲要钱。在最后一次协商后,他的父亲告诉王钢,在处理抵押财产后,除了自己的资本和利息外,如果还有盈余,他会把剩余的钱给王钢。"王然说。"2016年12月,王永明的妻子和侄子去另一个债务人那里举债。双方之间发生了人身冲突,债务人受了轻伤。王永明的妻子被拘留。王钢找到王永明,建议只要给他200000元,他就可以帮妻子保释。


王永明拒绝并赔偿了伤者,他的妻子在被拘留37天后获释。王冉说,她所拥有的录音和其他证据材料使她相信王钢有不当行为,她说她已经向有关部门报告了这件事。7月14日,记者致电包头市公安局打击这起犯罪活动。有关人士说,包头市公安局还没有接到王钢的报告,建议向纪委反映。包头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记者说,如果事实清楚,可以发送相关的报告材料。至于他们是否收到了王钢和李书耀的报告,包头市纪委监督委员会表示不能透露。王然对记者说:"我父亲给别人贷款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他基本上是通过诉讼收回债务的。它得到法院裁决的支持,并受到法律的保护。记者打电话给本案首席法官、稀土高新区法院副院长郝锡喜,询问律师要求李淑耀撤诉的申请被驳回等。郝锡喜说:"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我不接受采访。"王斐说,在审判期间,只有王耀、宋建清和乔贤福三名被告认罪,其余九名被告不同意控方的指控,称其中许多指控站不住脚。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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