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培训,取得合格的医师,不得授予抗菌药的处方权
国家卫生卫生委员会最近发布了"关于继续管理临床使用抗生素的通知",明确规定未经该组织的培训和检查,不得授予医生使用抗生素的处方药权。医院不得仅凭医生的头衔授予相应的处方药权。
通知"要求在二级以上的综合医院设立传染病科,并在2020年年底前设立以细菌和真菌感染为主的疫区或医疗组。医疗机构要做好新名单抗生素的使用咨询、抗生素联合使用和多重耐药病例的咨询工作。
同时,结合以基础药物为主导的"1≤X"药物使用模式,即"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必需药物,并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了优化。要把抗生素作为医嘱评审和处方评价的重点,及时完善诊疗计划。重点是预防性使用、联合使用和静脉输液、鞘内注射和联合注射抗生素。鼓励有能力的医疗机构监测关键抗生素的浓度,并指导准确的临床用药。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应加强感觉控制部门的能力建设,突出业务管理和专业技术服务的职能定位,通过信息手段实现处方授权发放、处方处方制定、处方审核、预防性用药、送样等智能管理的关键环节。
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入省级或国家级抗生素临床应用监测网络、细菌耐药性监测网络和真菌监测网络。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和综合实力强的县级医院应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二级以上医院应逐步满足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条件。临床微生物学实验室应加强对不合格标本的初步筛选和提取,鼓励有能力的实验室对耐药菌进行分子诊断,积极探索快速诊断技术。
同时,国家卫生卫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临床应用抗生素监测和儿童细菌耐药性监测的通知,决定在全国抗生素临床应用监测网络和细菌耐药性监测网络的基础上,在全国抗生素临床应用监测网络和细菌耐药性监测网络的基础上,将全国儿科诊断和治疗学科设置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抗生素临床应用监测网络。
此外,国家卫生委员会还选择了67家医疗机构,包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同时纳入国家抗菌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性监测网络,并作为第一批儿童工作组的核心成员单位。